清河镇,隶属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地处鱼台县西北部,济宁、金乡结合部,东与张黄镇接壤,南与李阁镇接壤,西邻罗屯乡,北面与济宁市市中区相望,行政区域面积78.23平方千米。
民国元年(1912年),属罗屯乡;1949年,属第三区;1953年,建乡;1956年,金鱼并县时合并为高河区;同年三乡并大乡,属相里乡;1958年,建立相里公社;1980年,改为清河涯公社;1984年,改为清河涯乡;2000年,与石集乡合并为清河镇;截至2018年末,清河镇有户籍人口45025人;截至2020年6月,清河镇下辖41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清河村。
2011年,清河镇财政总收入2297万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50万元,比上年增长52%,农民人均纯收入8021元,比上年增加594元,境内金融机构4家,各类存款余额2.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亿元;2018年,清河镇有工业企业136个,规模以上企业1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0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