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产业园+基地三年培育提升行动
2022-03-23 00:00

原标题:济南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商产业园+基地三年培育提升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委、济南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依据商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及我市《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打造直播经济总部基地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作出的“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精神,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引领带动能力强、集聚孵化作用好、创新发展质量高”为目标要求,坚持政策引领、园区带动、企业集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产业园+基地(以下简称“电商产业园+基地”)在拓市场、扩内需、促转型中的积极作用,拟组织实施电商产业园+基地培育提升行动。利用三年时间,培塑构建布局科学、完善健康、自主可控的电子商务产业链,打造形成“一区一园+基地”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聚合力、引领力。

二、阶段划分

按照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突出重点、结果导向的原则,培育提升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培育提升行动计划每年培育5个龙头电商产业园+基地,3年培育15个龙头电商产业园+基地,带动形成全市电商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力争培育推荐2个以上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

第一阶段:规范培育(2022年1月至12月)。对照电商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结合济南市实际,形成济南市电商产业园+基地培育行动计划方案,对各区县提报的34个园区(基地)项目(16个提升类、18个新建类)进行重点培育。对提升类重点做好标准建设和政策宣讲,指导从健全服务、更新业态等方面进行提升;对新策划类重点指导做好产业定位、招商引企、运营模式等,推动项目尽早启动运营,初步形成“一区一园+基地”的发展布局。

第二阶段:提质增效(2023年1月至12月)。鼓励电商产业园+基地开展“1+N”建设模式,以电子商务业务为核心,完善分拣、仓储、配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延长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带动功能;对新运营项目,着力在融合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突出“三新”:新项目招引、新产业孵化、新模式运营,探索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商、人才培育与孵化、推动企业入库纳统等方面实现弯道超车。各区县电商产业园+基地网络零售总额进一步集聚,对区域网络零售总额的贡献及占比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巩固拓展(2024年1月至12月)。通过三年的持续培育打造,形成一批各具特点、主题鲜明的电商产业园+基地项目,建立渐次发展、有序推进的动态发展梯队。通过梳理总结,对运作成熟、成效良好的运营模式做好进一步复制推广,巩固拓展电商产业园+基地工作成效。至2024年底各区县(功能区)电商产业园+基地网络零售总额占比区域网络零售总额的50%以上,让电商产业园+基地成为电商数据贡献的主要阵地、电商产业持续发展的内驱动力。

三、培育提升标准

(一)坚持高标准建设电商产业园+基地。对符合下列标准的电商产业园+基地按照考评名次予以支持:在我市注册1年以上的电商产业园运营主体,建筑总面积超过5000平米(需设有500平米以上的公共配套区域)。园区注册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且电子商务企业占比60%以上,园区年度网络零售总额超过1亿元。首次排序依据园区企业年度网络零售总额和园区限上企业年度网络零售总额两个指标各占50%的比例予以计算,对综合排名前5位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对综合排名第6—10位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次年度排序依据园区企业年度网络零售总额及增量(总额及增量比例为4:6)和园区限上企业年度网络零售总额及增量(总额及增量比例为4:6)两个指标各占50%的比例予以计算,对综合排名前5位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对综合排名第6—10位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二)促进电商产业园+基地争先创优。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对照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标准,结合每年电商产业园+基地综合考评,对综合排名靠前的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三)鼓励电商产业园+基地开展创业孵化。对电商产业园+基地中以政企合作模式开展电商品牌培育和孵化的运营主体,针对入驻电商企业提供办公场地优惠政策且入驻孵化期不少于6个月,按照孵化企业毕业数量每个最高2万元给予扶持,每个园区(基地)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电商产业园+基地整合快递物流资源。对整合全国性快递物流企业5家以上、实现县域内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五统一”的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能够提供实时比价和撮合对接服务、整合县域80%以上快递单量的快递物流信息平台,按照快递物流信息平台等方面投入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支持。

四、相关要求

(一)因地制宜,积极策划培育特色电商产业园+基地。各区县(功能区)要通过盘活闲置厂区、利用现有楼宇等多种方式,围绕化妆品特色产业、数码家电产业、农特产品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外贸进出口产业等领域,建设打造一批集电商、物流、供应链、仓储配送、支付结算、直播营销、电商客服等上下游关键要素于一体的现代化电商主题产业园区+基地。推动各区县提升现有电商产业园+基地,完善企业人才孵化、人才培训、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配套服务,打造要素齐全、服务完备、产业融合、业态丰富的综合性电商产业园+基地。支持电商产业园+基地围绕电商产业链开展项目招商,加快引进一批头部电商平台、MCN机构、生鲜电商、供应链管理、快递物流等平台企业。

(二)人才为要,多渠道全方位培育电商人才。依托电商产业园+基地的公共配套优势,探索拓展校政企合作路子,开展产教融合培训或设立企业化实训基地,以“专业+实训”方式,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电商主题培训+团队孵化等多种方式,为行业培育和输送优秀团队和人才,力争到2024年底,50%以上园区+基地设有电商人才实训基地。依托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区县部门、电商平台和专业机构,年初制定年度培育计划,逐月做好贯彻落实,提升类园区+基地年举办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于6场次,提供各类实习岗位100个以上。

(三)突出生态,营造良好的电商产业发展环境。指导电商产业园+基地提升创新能力、服务能力、承载能力,为入驻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完善的产业赋能、企业服务、员工服务体系。发挥园区牵头作用,在电商平台对接、行政审批、法律咨询、税务办理、知识产权迁移等方面为企业店铺落户本地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网络店铺回迁和企业入驻。搭建产业赋能、企业赋能平台,引进一批人才资源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供应链企业以及云仓机构为入驻企业发展提供支撑。鼓励电商产业园+基地配套建设员工休闲、娱乐、餐饮等生活配套功能区,打造园区基地发展的良好生态。

(四)健全体系,发挥电商促进消费的优势功能。依托第三方数据服务商,建立电商产业园+基地专业数据监测机制,掌握电商产业园内入驻企业的网络零售情况,每季度反馈各园区+基地电商主要监测数据。协助园区入库纳统。定期开展园区企业入库纳统工作,促进全市限上企业网络零售额稳步提升。常态化组织电商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促进传统消费和新兴消费创新融合。鼓励电商产业园+基地开展跨境业务,举办“丝路电商”发展论坛等活动、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五)考核激励,突出示范龙头的引领作用。将各区县(功能区)电商产业园+基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商务重要指标考核,市商务局拟定考核细则。各区县(功能区)要将推动电商产业园+基地发展列入商务工作发展重点,建立电商产业园+基地工作推进计划,制定具体措施,聚力发展。依托各园区+基地探索搭建区(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为区域电商高质量发展、快递物流绿色发展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服务。在巩固拓展阶段,将对推进电商产业园+基地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功能区)商务部门、对积极开展促进店铺回迁、举办人才培训和促消费活动等工作突出的电商产业园区+基地,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1.济南市电商产业园区+基地培育计划表

          2.各区县打造电商产业园区+基地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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