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出口加工区

  2000年6月21日至23日,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在威海召开了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上重点讨论了海关对加工区的监管模式、出口加工区税收、外汇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制定了一套较完整的可操作的配套办法。  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封闭式的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实行“规范、封闭式、‘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管理手续,实现出口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其监管模式与传统的监管模式相比具有较大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监管手段上,强化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使用电子数据传输衔接海关之间监管,逐步取代传统的监管模式;2、区域监管上,强化对区域的整体监管,简化对逐个企业的管理:3、加工贸易业务监管上,强化对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的整体管理,简化对逐个合同的管理:4、货物通关监管上,强化对进、出区货物在进出加工区卡口时的实际监管,简化办理通关的手续,逐步满足现代跨国型企业,零库存生产的需要。区内企业主要从事出口加工制造业以及为出口加工企业服务的仓储业和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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