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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助企开门红”有关政策措施

2022-04-13 16:07

一、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对规上工业产值增长和贡献给予奖励,对在库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2022年一季度物流费用同比增长50万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物流费用同比增量的5%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0万元。支持新增纳统企业提速增长,对2021年新增纳统且本年度保留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每家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对2021年度新增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在2022年度正常经营且在库的,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30%及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6月底前,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推荐员工,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一次性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对企业招用市外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市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到我市企业参加实习实践的大学生(含高职),按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6个月的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四、加大企业融资服务。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对纳入政策范围的企业,免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充分发挥市县应急转贷基金作用,为规上企业按最新货币市场报价利率(LPR)提供续贷周转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对增产贡献突出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增量在4000万以上的建筑业企业,产值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达到年度计划25%及以上的重点项目(省重大、省重点、市重点项目)和市级工业重点技改项目,奖励项目单位3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推动全市外资稳中提质。对2022年一季度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汇率折合人民币(下同)的1%进行奖励;实际使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区域外资企业(不含房地产)按1%进行奖励,制造业且重点区域外资企业奖励比例提高1倍。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推动全市外贸提质增效。对2022年一季度外贸进出口完成3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或者新开工的生产型外贸企业,增量部分每完成1美元,市级奖励0.01元人民币;对进出口完成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服务企业,每完成1美元,市级奖励0.01元人民币,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跨境电商进出口完成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每完成1美元,市级奖励0.02元人民币,最高奖励30万元人民币。一般贸易进出口与跨境电商进出口不重复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九、推动全市消费回补。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联合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企业,通过手机客户端统一发放“满减券”,活动时间:2月13日-3月13日。重点释放手机数码、家具家电、百货、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潜在消费和增量消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述9类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一类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立足本职、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确保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着力促进全市经济首季“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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