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国家、省、市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产品通过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认定的,给予成套装备最高100万元、单套设备最高50万元、关键核心零部件最高20万元奖励。
2、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3、对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的工业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的5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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